公示期为通知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年6月26—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体制改革科 许晓东:82720217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6日


根据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洲区2016年度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秀洲政办发〔2016〕58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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