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有条件批准陶氏化学与杜邦合并

   2017-05-04 中国新闻网25140
导读

据商务部网站5月2日消息,商务部收到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合并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

据商务部网站5月2日消息,商务部收到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合并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据悉,2016年3月21日,商务部收到本案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核,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5月6日,商务部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材料符合《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申报予以立案并开始初步审查。6月4日,商务部决定对此项经营者集中实施进一步审查。经进一步审查,商务部提出了对本案的竞争关注。

9月2日,经申报方同意,商务部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届满时,申报方申请撤回案件并得到商务部同意。11月17日,商务部对申报方的重新申报予以立案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对中国水稻选择性除草剂市场、水稻杀虫剂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对全球酸共聚物市场、离聚物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目前,本案处于进一步审查延长阶段,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13日。

合并一方陶氏于1947年在美国设立,成立时间最早可追溯到1897年,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陶氏是一家多元化的化学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及化学品、农业科学、碳氢化合物、能源产品和服务等业务。

合并另一方杜邦于1915年在美国设立,成立时间最早可追溯到1802年,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杜邦主要从事多种化学产品、聚合物、农用化学品、种子、食品配料及其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根据陶氏和杜邦于2015年12月11日签订的协议,两公司将通过“平等合并”方式合并,并更名为陶氏杜邦公司。陶氏和杜邦的现有股东将分别持有合并后新实体约5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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