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农业光伏必须按照建设用地来实施

   2017-03-02 国土资源局14700
导读

2月22日上午,国土资源部检查组在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的陪同下,对长兴县泗安镇坐落于南湖监狱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

2月22日上午,国土资源部检查组在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的陪同下,对长兴县泗安镇坐落于南湖监狱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凤根,泗安镇镇长沈强男陪同检查。


经过对该光伏发电的实地考察和听取当地政府的相关汇报之后,国土资源部检查组解读了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光伏发电实施的政策,并进一步明确农业光伏必须按照建设用地来实施,必须符合地类的认定和管理。此次检查为今后进一步管理光伏发电项目做好了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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