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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维集团终止收购光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业务

   2016-10-13 CSPPLAZA27270
核心提示:港股上市公司京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维集团,01195.HK)12日发布公告称,将终止有关收购可再生能源业务Quick Nimble Internatio
港股上市公司京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维集团,01195.HK)12日发布公告称,将终止有关收购可再生能源业务Quick Nimbl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部股权之须予披露交易,原因是买卖协议所载先决条件之诠释存在理解差异及未能达成共识。

今年7月份,京维集团发布了一份名为《须予披露交易有关涉及发行代价股份收购可再生能源业务》的公告,据该公告显示,京维集团将以人民币176,425,976元(相等于约208,346,787港元)的价格收购Quick Nimble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完成后Quick Nimble将持有深圳中科蓝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蓝天)51%股权。

中科蓝天是一家专业从事新能源电站开发的投资机构,以光热电站为核心进行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合作、建设、运营。该公司目前正在计划开发总装机规模为5GW的新能源电站。据此前公告显示,中科蓝天主要资产为达茂旗10兆瓦光伏能源项目及达茂旗100兆瓦风能项目,同时该公司正在计划开发中国内蒙古包头市建设200兆瓦光热能源发电厂并已进行相关可行性研究,而随着此项该购活动的进行,京维集团也将正式进入光热发电领域。

据此次发布的公告显示,由于买卖协议所载先决条件之诠释存在理解差异及未能达成共识,京维集团于2016年10月12日与卖方订立终止函件,据此,订约方互相同意终止买卖协议并即时生效,以解除及免除双方各自于买卖协议下之责任。根据终止函件,卖方同意于2016年10月12日或之前支付因本公司执行买卖协议而与2016年10月12日前所产生之专业费用及其他第三方开支。倘卖方延迟支付该等款项,其须就每逾期一日向本公司支付相当於欠付金额0.3%之补偿。

京维集团董事会认为,终止事项并无对本集团现有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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