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下发《有关2015年度光伏电站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11-10 世纪新能源网36350
导读

鲁发改能源〔2015〕1162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事业发展,近日,我委组织专家对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开

鲁发改能源〔2015〕116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加快推进我省光伏事业发展,近日,我委组织专家对2015年光伏电站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结合本次核查的相关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光伏电站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根据本次共同核查情况,进一步对2015年已下达建设规模内项目进行调整、整合,优先将规模指标安排给相关手续齐全、主体工程和送出工程建设较快、2015年底前能够实现并网发电的项目。项目调整情况要及时上报我委(附件1),调整后总容量不得超过原下达容量。

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要求,今年新增我省的35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主要用于支持建设条件优越、已下达计划完成情况好及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结合本次现场核查情况,将新增建设规模一并分解下达(附件2)。各市要依据储备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分解下达的新增建设规模内,抓紧筛选确定新增项目清单(附件3)。单个项目纳入增补建设规模容量原则上不得低于10兆瓦;对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已取得部分建设规模且建设进度明显优于其他项目的光伏电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规模指标。要严格按照增补规模安排项目,超出本市增补建设规模的视同无效。

三、各级电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优先对列入2015年建设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出具项目接网意见。要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要进一步加强对光伏电站项目业主各相关手续办理的业务指导,上下协作,统筹做好光伏电站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四、各市和有关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检查,加快推进已有和新增建设规模内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确保早日建成和并网发电。项目实际实施推进情况,将作为安排我省2016年度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重要依据。

请各市按照本通知要求,将有关正式文件及电子版于11月9日前上报我委,我委将据此确定全省2015年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项目名单并上报国家。

联系人:孙宁 ;联系电话:86191938 ,86191953。

附件:1.__市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项目调整表

2.各市2015年增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表

3.__市2015年光伏电站增补建设规模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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