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3年7月本)》、《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规定,吉林省发改委对镇赉县发改局提出的《亚洲新能源镇赉太平1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镇赉县发改局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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