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

   2014-03-21 世纪新能源网26150
导读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发

2月28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新建电源接入电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当前电力体制改革未完全到位,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发电企业普遍反映电网企业的接网意见回复时限长、不同项目回复时限差异大、环节多、透明度低等问题,甚至有些电源项目建成后,由于电网企业承担的配套送出工程迟缓,为了尽早上网发电,不得已承担了配套送出工程的建设费用。因此,为促进电网企业主动做好接网服务,确保新建电源公平、公正接入电网,研究制定《办法》非常必要。

《办法》分总则、监管内容、监管措施、附则四章,一是强调新建电源项目的合规性,要求申请接网的电源项目必须是列入电力规划或者取得同意立项意见。二是突出接网服务公开透明,要求电网企业对新建电源接网服务及配套送出工程有关程序制度化、透明化。三是明确电网企业接网服务时限要求。四是加强新建电源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建设情况的监管。五是强化信息公开。为保证《办法》的贯彻执行,还规定监管机构可以采取监管评价、现场检查、争议处理、责任追究和社会公开等多种措施。

随着《办法》的颁布执行,对规范新建电源接入电网,促进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将产生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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