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有望获批实施

   2013-03-01 世纪新能源网20040
导读

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第三稿已完成征求意见,有望近期上报并获批准实施。《管理办法》将规定电网消纳

由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第三稿已完成征求意见,有望近期上报并获批准实施。

《管理办法》将规定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及在五大电力集团发电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比例。《管理办法》将引入基于配额交易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鼓励电力生产商对超额所发可再生能源电力进行配额交易。

《管理办法》的核心是细化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借此解决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难的问题。在《管理办法》中,能源局根据各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经济总量、电力消费总量及电力输送能力,确定2015年前四类区域电网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具体比例,具体数字较之前有所调整。《管理办法》将通过考核和经济处罚等相关措施,保障配额制实施到位。

其中,在一类地区中的内蒙古东部、西部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例为15%,陕西、宁夏、甘肃、新疆、西藏、辽宁、吉林、黑龙江八地电网消纳比例为10%;二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云南七地电网消纳比例为8%;三类地区江苏、上海、广东、湖南、福建、河南、安徽、湖北、广西、海南十地电网消纳比例为4%;四类地区浙江、贵州、四川、江西、重庆五地电网消纳比例为2%。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3876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