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0日,广东省财政厅正式转下达2026年度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三批),资金总额达34170万元。该笔资金将专门用于2026年度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奖励预拨工作,拨付对象涵盖广州市、佛山市、韶关市、江门市及湛江市五个地市的财政局,相关收入列入"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其中广州市258,510,000元,韶关市40,320,000元,佛山市8,910,000元,江门市24,000,000元,湛江市9,960,000元,广州一地占比达到75.65%。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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