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舟山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同意舟山市普陀2#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批复显示,舟山市发展改革委曾以舟发改审批〔2024〕58号对该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批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项目实际情况需优化方案。
调整后建设内容为:该项目拟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12兆瓦级风电机组,装机规模408兆瓦,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1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场共有6回66千伏海缆进线,汇集后由海上升压站至220千伏后通过2回220千伏海缆在六横岛东南部岸线登陆,登陆后采用架空线路方式接至陆上集控中心,线路路径长度为0.7千米。
项目拟总用地面积约3.2987公顷,项目总用海面积约334.4 公顷。
项目建设工期调整为35个月。
项目总投资调整为:项目静态投资估算为457196.15万元,动态投资估算为468538.6万元。该项目其他事项仍按舟发改审批〔2024〕58号批复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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