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披露,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业绩作假骗取中标,被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罚款177.11480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衡发改能源罚决1号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武邑驭风行动1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投标中提交的6个公示业绩全部为虚假或无效,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虚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一、中标无效;二、处罚款177.1148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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