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福清通威惠金渔光一体(二期)60MW光伏发电项目等批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
根据通知,为推动福建省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2021年以来福建发改委陆续公布了一批光伏电站项目,但受相关要素保障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已不具备开发条件。为规范项目管理,福建发改委已于2025年废止了一批光伏电站项目,在此基础上,福建发改委根据各地报来的项目废止建议,决定继续废止福清通威惠金渔光一体(二期)60MW光伏发电项目等9个项目,总计95.875万千瓦。
本次被废止的9个项目为渔光一体、海上光伏、滩涂光伏等水上光伏类型,单体项目规模在30~250MW之间。项目涉及业主包括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华电、通威等企业。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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