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光热发电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全面准确掌握青海省光热发电项目成本构成及实际水平,规范成本管控,完善光热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光热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全省光热发电成本调查。
调查对象包括建设主体:光热发电项目投资企业;运维主体:光热发电电站运营企业、运维机构及技术服务商;支撑主体:光热发电设备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
调查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至7月31日。
全文如下:
省能源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光热发电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动清洁能源集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的部署要求,建设“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光热基地,发展光热储能调峰电源,形成光热创新链产业链,聚力打造中国光热之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能源〔2025〕1645号)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政办函〔2026〕12号)等要求,全面准确掌握我省光热发电项目成本构成及实际水平,规范成本管控,完善光热发电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我省光热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全省光热发电成本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内容
(一)工作目标
1.开展光热发电成本调查,测算各技术路线的建设及运维单位成本。
2.通过成本调查,研究分析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等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3.为推进省内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路径,研究价格机制、补贴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调查对象
1.建设主体:光热发电项目投资企业。
2.运维主体:光热发电电站运营企业、运维机构及技术服务商。
3.支撑主体:光热发电设备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及行业协会。
(三)调查时间
2026年3月25日至7月31日
二、部门职责与分工
统筹安排,制定方案、协调跨部门工作,聘请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参与账务梳理,明确核算方法等,及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成本调查和价格认证中心等有关部门汇报衔接,适时与其他省份有关部门开展沟通交流。(省发展改革委)
提供光热发电项目清单,项目批复投资情况,协调企业配合调查;研究分析全省光热发电建设成果及发展方向。(省能源局)
提供光热发电项目明细,并网时间、上网电量及年度利用小时数;及时汇总光热发电上网电价、参与现货交易情况。(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按资料清单要求,真实、准确上报相关财务帐、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合同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成本调查工作。(各光热发电、设备制造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确保工作顺畅高效。
(三)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确保调查程序合法、数据真实、结论公允。
(四)严守纪律,廉洁自律。所有参与调查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自觉维护工作形象。
联 系 人:李泽昌
联系电话:0971-6363270 1332768851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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