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晚间,京山轻机(SZ:000821)公告称,因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自1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京机”,日涨跌幅限制为5%,且1月19日将停牌一天。

(截图来源:京山轻机公告)
公告指出,1月16日,京山轻机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京山轻机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湖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山轻机的财务问题源于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从2018年2月开始,京山轻机持有慧大成51%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年,慧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确认未实际履行的合同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扣除相关成本后,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占京山轻机2018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
对于这起发生在八年前的财务事件,京山轻机在公告中将责任指向原股东:本次事件系原股东为完成业绩承诺,在慧大成独立运营期间实施的财务欺诈行为。
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关于本次处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京山轻机方面表示,上述处罚为追溯性程序完结,不涉及当前主营业务,对京山轻机现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处罚事件发生前,京山轻机已启动并实施了一项股份回购计划。根据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发布的进展公告,其回购方案于2025年10月通过,拟使用不低于6850万元且不超过1.37亿元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约2529.20万元完成部分回购。
随着京山轻机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京机”且日涨跌幅限制收紧至5%,市场流动性、投资者情绪与股价波动特征均将发生显著变化,这为股份回购计划后续能否继续实施、如何定价以及是否调整原有回购节奏,带来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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