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江苏泰兴兴化市乡镇快充站充电及储能设备采购,据悉项目规划新建约52个充电站、充电终端约410根,本次招标范围为所有乡镇快充站36套充电设备及34套储能设备采购。
根据招标公告,招标人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拟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中心城区范围内26个乡镇及街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兴化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快充场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乡镇快充站充电及储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化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快充场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乡镇快充站充电及储能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兴化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快充场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业主进度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兴化市2025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快充场站建设项目总承包(EPC)乡镇快充站充电及储能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在兴化市中心城区范围内26个乡镇及街道,规划新建约52个充电站,规划建设充电终端约410根,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次招标采购为本项目所有乡镇快充站36套充电设备及34套储能设备采购。
(2)工程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3)招标内容:清单详见附件。
(4)交货期:清单内所有材料、设备自供货指令收到之日起至货到现场不大于15天(具体日期由投标单位自报)。
第一批计划进场日期:2025年12月15日(具体以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总承包单位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本项目为非一次性交货完成,应确认并提交生产周期,即交货的最短时间。并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及数量分批次供货,多次进场费用及现场仓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增加。未作出承诺或者不能满足要求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每延误一天交货期处罚≧该供货批次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每批次处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图纸等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一次进场验收合格率100%。投标单位应自报质量处罚承诺,若设备、材料达不到质量要求,最低按该批次结算价的3%扣罚。免费质量保证期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未作出承诺或者不能满足要求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文件所述的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可开具与实际提供服务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两个及以上300万以上合同额设备供货/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
(5)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生产厂家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OHSAS18001)。
(6)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