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答复。
针对《关于支持翁牛特旗全域创建新能源就地消纳先行先试示范旗的建议》,内蒙古工信厅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绿色氢氨醇(液态阳光)复合体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的限制”的建议
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氢气、甲醇、氨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相关项目应参照《“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的规定执行。自治区高度重视绿色氢氨醇产业发展,积极探索氢能优化产业发展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内蒙古工信厅联合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内蒙古自治区绿氢产业先行区行动方案》中也提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新设以绿色氢氨醇产业为主导的化工园区,绿色氢氨醇项目可与园区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目前,自治区已放宽绿氢项目的准入限制,但绿氨绿醇项目相关事权在国家部委,且有明确规定,自治区无法对准入政策松绑。
二、关于“支持翁牛特旗提前谋划布局安全、高效、经济的氢能储运网络”的建议
自治区正在积极谋划输氢管网建设,《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支持推动赤峰-锦州港-上海绿色燃料走廊建设。目前内蒙古工信厅已与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赤峰市政府、蒙能集团、远景集团组建沪蒙绿色燃料供需联动内蒙古工作专班,正在积极推进沪蒙绿色燃料走廊建设工作。蒙能集团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绿色氢氨醇保障基地建设综合分析报告》中已将翁牛特旗纳入蒙东地区绿氢管道布局规划,计划构建面向本地需求以及向京津冀、辽宁的输送网络,打造安全、高效、经济的绿色氢基能源供应保障体系。下一步将继续发挥专班作用,积极推进沪蒙绿色燃料走廊纳入国家规划,争取从国家层面给予蒙东地区氢能储运网络建设更多支持。协调蒙能集团、远景集团加快推输氢管道建设,满足蒙东地区汇集资源、联通消纳市场的需求,不断提升向外输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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