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黑龙江《2025-2026年度新能源项目竞价》公告,同步发布《黑龙江省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方案》。
根据公告,本次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
机制电量总规模为63.04亿度,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单体项目申报比例为85%,执行期限12年。
电价方面,机制电价上限为0.3元/度,下限为0.114元/度。风、光近三年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分别按2485小时、1517小时核算。
具体竞价时间线:
10月15日—17日提交竞价材料;
10与20日—30日材料审核、回退修改;
10月31日—11月4日资质公示;
11月5日—7日提交履约保函;
11月18日—19日申报价格;
11月20日—21日价格出清;
11月24日公示竞价结果。
原则上于每年10月组织开展下一年度竞价工作,首次竞价项目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内已投产和计划投产的项目,全部竞价工作在黑龙江省年度电力中长期交易开展前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结算时扣除自发自用电量,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实际结算机制电量=竞得机制电量-自发自用电量。
竞价时,原则上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组织竞价,分别设置机制电量规模,若单一类别竞争不足则合并竞价。
文件还对申报充足率进行要求,价格出清前应开展申报充足率检测,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予以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申报充足率=∑该类型参与竞价主体申报机制电量/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
原文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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