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湖南公司沅江新能源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鹭滋湖渔场渔光互补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1.55元/瓦位列第一候选人,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招标人负责采购。
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湖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鹭滋湖渔场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境内。位于沅江市北部区域,项目交流容量 100MW,总容量为直流133.1876MWp,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 1971.65 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9°04.539754",东经 112°33.202762"。距离湖南益阳城区直线距离约 62km,距离沅江市直线距离约 30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工程场区目前为坑塘水面,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林地、草地、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因素。场址周边道路环绕,场址与 S307 省道约 7km,交通便利。
本项目直流容量为133.1876MWp,共装设 204904 块 BC65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 29 个光伏 3.0MW 光伏发电单元和 4 个 3.3MW 光伏发电单元。预计电站首年上网电量为13986万 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 1050h,25 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 13399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 1006h。
本工程建设规模交流容量100MW,利用已建的220kV向阳湖升压站进行扩建,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向阳湖220kV升压站2#主变35kV母线,本工程在升压站内新建1台容量为100MVA的主变压器,经220kV主变升压后与一期向阳湖80MW容量打捆以1回220kV架空线接入普丰变220kV侧。
(1)光伏场区: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招标人负责),场内主要工程及附属设施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达标投产。
(2)220kV升压站
本期扩建升压站: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施工和专项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达标投产、并网手续办理。
预留远期建设平台: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在升压站空间规划基础上完成预留远期区域承台、地梁、立柱、0米平台施工及验收。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本项目的设备材料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技术监督、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
(4)负责进场道路、设备堆场、施工供水、供电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临时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定期维护、退场复垦等工作。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资料提供等。
(5)负责与本项目相关各项专题的专项申报、实施(含过程监测)、评价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质量监督、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供电、防雷接地。
(6)负责项目场内外协调:工程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征租地、施工临时租地及协调费(升压站永久征地、光伏场区租地除外);项目租地范围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鱼塘附属设施补偿、渔业补偿、路桥加固及线路杆迁等;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地方政府协调和施工过程协调,负责损毁道路修复;负责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手续变更办理。
(7)投标人应在交钥匙的基础上实施和完成所有工作和服务。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从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重要设备及结构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保修。
以上为本项目主要工作范围,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工期:预计2025年11月1日至 2026年 12月 31 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总工期为14个月,预计2026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预计2026年12月31日完成移交生产验收,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资料及竣工图纸移交。
工程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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