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被处罚:警告+500万罚款!

   2025-09-12 世纪新能源网31280
导读

2025 年9月11日,*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9月11日,*ST聆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5年8月26日,*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 年9月11日,*ST聆达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大连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

王明圣,男,1981年10月出生,时任聆达股份董事长、总裁,住址:安徽省金寨县悦山阅府小区。

林志煌,男,1966年4月出生,时任聆达股份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住址:安徽省金寨县桂花苑小区8号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大连监管局对聆达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大连监管局备决定:

1、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对王明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3、对林志煌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经查明,聆达股份、王明圣、林志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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