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水电)IPO终止,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陕西水电于2023年12月30日申请主板IPO,经历一轮问询,并于2025年6月27日更新财报,但仍于2025年9月5日因撤回IPO终止审核。
陕西省水电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水电”)是围绕“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的清洁能源类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双百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绿色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作为陕西省属国有企业在陕西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引导投资、调整结构、推动发展”的重要功能作用。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电力销售,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产生的电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发电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陕投集团,按照发行规模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3,028.08万元、108,164.40万元和106,039.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6,315.34万元、28,183.09万元和17,035.7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稳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24年有所下降,主要因为水力发电业务受来水量大幅下降影响引致毛利下降较多,光伏和风力发电业务受平均电价下降、弃电率上升等因素影响毛利有所下降。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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