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对巴彦淖尔华治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了处罚决定书,因违反相关条例,处以罚金35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华北监能罚〔2025〕35号,公司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4月12日开展案涉项目试验桩施工工作,截至2024年5月21日,已完成1万千瓦光伏组件安装工作。以上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失信行为事项: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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