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明确要求各地于今年底前出台配套细则。截止8月28日,全国已有19个省份/区域率先出台承接细则。
今天,我们先从存量项目、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机制电量、执行时间五大核心维度,来看看19地政策的要点:
由上表可知:
(1)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方面:
暂不安排增量项目的省份:蒙东、蒙西
未明确增量项目的省份:新疆
未明确存量项目的省份:广西
存量按100%比例的省份:广西、蒙东、宁夏、云南、湖南(扶贫项目)
其余省份基本确定按比例划分的模式,大部分省份以随时间递增,项目占比递减的方式进行布局。
(2)机制电价与机制电量方面:
存量项目一般采用固定电价,通常以当地煤电电价为基准电价。其中广西区分了分布式和集中式项目的电价差异性;新疆则区分了平价项目和补贴项目的存量电价的差异性。
根据已经公布的数据内容显示,公布存量电价的17个省区市的平均电价为0.357元/千瓦时,山东、广西分布式、湖南、海南、辽宁、重庆、湖北和上海的存量项目电价高出平均值。
(3)执行期限方面:
执行10年期限的省份:新疆、湖南、宁夏、山东;
执行12年期限的省份:广西、广东、海南、辽宁、上海、甘肃、黑龙江、贵州、重庆、云南。
“136号文”,正式拉开了我国新能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主导”转型的大幕。随着各地纷纷出台相应的承接文件,新能源电量全面入市,将倒逼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速。未来,交易电价高的省份将呈现两个特征:一是用电量大、新能源占比少,二是风电少、光伏多。
根据CWEA统计数据的全国各省份用电量及各类电源装机占比,具体如下:
我们可知,在风电项目方面,如上表所示,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云南、河北南部等用电量大、风电装机比例小的区域,将会因风电交易价格高、资源好成为优质资源区,适宜风电项目的开发;东北三省由于火电价格高、装机比例高,会为电力市场提供一个价格锚点,考虑到当地优质资源条件及吉电入京等通道建设,也具有可观的开发价值;四川、云南、青海三个水电大省中,四川、云南资源好,在电价下行的条件下仍有较好的项目收益,但需要优选资源,精准控制总投,青海等风能资源较差、光伏占比超50%的区域,开发潜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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