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业储能重大利好!中午拟新增谷段,全年可执行两充两放模式。
5月30日,安徽省发改委、安徽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一致,主要变动为午间新增一个谷时段。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春秋季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峰谷分时电价损益通过系统运行费用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按月发布、滚动清算。
此外,还提到低谷电价在用户购电价格加输配电价基础上下浮61.8%;夏冬季月份(1月、7月、8月、9月、12月)高峰电价上浮84.3%,春秋季月份高峰电价上浮74%。峰谷分时电价损益通过系统运行费用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按月发布、滚动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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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市场背景
安徽省统计局今年3月发布的《安徽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末,我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了燃煤火电装机容量,占全省发电装机容量的49.1%。由于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带有天生的“小脾气”,发电不稳定,储能建设成为确保电网稳健运行的重要一环。截至今年3月底,安徽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已达297.1万千瓦,相比于2020年底,已增长了约14倍。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继出台文件,推动储能行业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安徽省储能行业迎来“全面入市”的关键一跃。“配储逻辑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储能发展将由规模扩张转向能力提质。”国网安徽经研院新型电力系统中心主任任曦骏分析道。“新能源全面入市后,自行承担平衡责任和消纳成本,加上储能技术进步带动成本进一步下降,新能源项目主动自建储能动力将不断增加。”任曦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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