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2024年度氢能产业资金支持项目拟兑现企业名单公示的通知。
根据企业名单,拟兑现企业有21家,分别是北京海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未来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海卓动力(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碧海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北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久安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是卓科技有限公司、顶瑞(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安科工程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油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北京卡文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鸿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未来科学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北京九州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运氢动力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昌平区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实施细则》(昌经信发〔2023〕3号)文件。
支持基础前沿技术研究。以氢能全链条创新为突破口,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前瞻布局氢能前沿衍生技术与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的,经评审后按照所获项目支持金额的10%给予资金配套,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的“卡脖子”工程突破,鼓励各类主体或创新联合体面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并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对年研发投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评审后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的20%给予支持,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落地,促进氢能领域创新研究成果加速涌现,对获得国家级资质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获得市级资质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支持创新产品应用。鼓励氢能领域创新技术及产品参与北京市首台(套)产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的3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氢能装备推广。鼓励氢能产业链链主企业采购氢能与燃料电池部件装备,形成供应链配套或应用于氢能综合示范应用场景。对累计采购相关部件装备产品且实际履约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经评审后给予实际履约金额5%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同一零部件产品不予重复支持)
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创新企业,对首次获得国高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氢能企业,分别给予30、30、5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对落地建设生产线的氢能企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购置费用除外)的30%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加氢设施科学布局。在示范推广与终端用氢集聚区域科学布局并建设10-15座加氢站,促进创新产品和先进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利用现有加油站融合建设油氢混合站,在规划立项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新建加氢站、油氢混合站,按照市级建站补贴的20%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自2022年度以来正式投入运营的加氢站,经评审后给予5元/公斤的氢气运营补贴。
支持氢能车辆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采购物流、自卸、牵引、环卫、旅游、通勤等燃料电池车辆参与京津冀示范城市群建设,对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按照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国家奖励资金标准的40%、30%、20%、10%给予资金支持。
对满足平均用氢运行里程条件的轻型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客车),按照车辆年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分别给予0.2万元/万公里、0.5万元/万公里的运营奖励,每辆车每年支持资金分别最高不超过1万元、3万元。对产品被列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关键零部件目录的零部件生产研发企业,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30%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氢能综合示范应用。加快氢能在发电、供能、工业等多领域示范推广应用,对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的氢能领域重点示范项目,按照市级示范项目支持金额的30%给予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不超1000万元。
全文如下:
根据《昌平区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实施细则》(昌经信发〔2023〕3号)及“2024年支持氢能发展实施指南”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氢能产业资金支持项目拟兑现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6日),对所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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