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上风电项目“双保”电价按煤电基准价执行

   2024-12-26 风电观察60030
导读

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作用,促进海南省海上风力发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2月24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为充分发挥价格信号作用,促进海南省海上风力发电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就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2年)中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址建设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市场化电量的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

二、海上风电机组调试运行期间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206264.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