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低谷2h!黑龙江正式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可三充三放!

   2024-10-15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7600
导读

文件提出,暂停执行尖峰电价,今后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适时启动尖峰电价

10月14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措施有关事项。文件提出,暂停执行尖峰电价,今后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适时启动尖峰电价。

峰谷时段划分对每日用电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具体为:

高峰时段:7:00-8:00、9:00-11:30、15:30-20:00;

低谷时段:12:00-14:00、23:30-5:30;

其余为平时段。

据其时段划分,黑龙江若上储能可在全天实现低谷高峰2次充放,平时段高峰1次充放,总计三充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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