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前申报!浙江平湖新一轮光伏补助政策资格申请开启!

   2024-03-15 国际能源网27700
导读

资格申报为2024年3月20日前,资格审核为2024年4月10日前。

3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新一轮光伏补助政策资格申请的通知。

根据通知,此次申请对象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平湖市范围(不含嘉兴港区)内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项目类型分工商业、公共机构和居民屋顶光伏三类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并网的符合条件的项目,若上一轮未申请补贴,本轮亦可以申请。

资格申报为2024年3月20日前,资格审核为2024年4月10日前。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新一轮光伏补助政策资格申请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67号),为加快推进整县光伏和低碳试点县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光伏补助资格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范围(不含嘉兴港区)内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项目类型分工商业、公共机构和居民屋顶光伏三类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并网的符合条件的项目,若上一轮未申请补贴,本轮亦可以申请。

二、工商业、公共机构屋顶屋顶光伏项目申报材料

1、项目补助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市发改局备案通知书;

3、供电公司并网接入验收报告;

4、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成光伏项目俯拍电子照片1张(文件名取项目名称)。

三、居民屋顶光伏项目申报材料

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可由镇、街道的国资公司或村、社区的经济合作组织代为申报,填写附件2。需提供每户备案通知书、建设企业与居民签订的合同明细表和付款凭证,以及建成光伏项目俯拍电子照片1张(文件名为户主姓名)。

四、资格审核

市发改局能源科对申报主体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送市财政局审核。

五、进度安排

1、资格申报:2024年3月20日前。

2、资格审核:2024年4月10日前。

附件1:平湖市新一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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