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云和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759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并指出,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75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759公顷
2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将云和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759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并指出,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75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中电建云和县石塘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签订有偿使用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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