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许可条件且未整改!华北能监局撤销一光伏企业行政许可

   2022-10-24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23630
导读

日前,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撤销北京风润光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的决定,华北能源监管局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对该单位开展了事中事后核查,发现该单位相关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经研究,华北能源监管局决定撤销该单位四级承

日前,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撤销北京风润光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的决定,华北能源监管局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对该单位开展了事中事后核查,发现该单位相关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且逾期未完成整改。经研究,华北能源监管局决定撤销该单位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许可决定。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风润光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经营范围包括:风力及光伏发电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检测;销售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润滑油、润滑脂、计算机软件、五金交电;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原文如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撤销北京风润光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许可的决定

华北监能许可〔2022〕47号

北京风润光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9月向我局申请并取得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1〕37号)要求,我局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对你单位开展了事中事后核查,发现你单位相关人员不符合许可条件且逾期未完成整改。

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撤销你单位四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许可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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