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市观音寺镇:光伏扶贫电站奖补对象最高奖励或补助1000元/年

   2022-10-20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24890
导读

10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把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略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略政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

10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把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略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略政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的红线标准,根据下达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违规使用资金。

同时,全面落实奖补工作。光伏收益资金可根据已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际生产生活状况予以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或补助。奖励补助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奖励先进、资助困难,并依据奖励补助对象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养懒汉和简单发钱发物。

全文如下: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光伏收益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成效,现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略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略政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的红线标准,根据下达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违规使用资金。

二、规范开发使用公益岗。各村要依据《略阳县村级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略乡振发〔2022〕7号)文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公益岗位,强化公益岗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振兴办要全面审核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数量,确保公益岗位不漏不重,坚决杜绝“一人多岗”的现象,充分发挥村级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助力群众就业增收的作用。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实施的小型公益事业项目,结合年度计划和实际需求,通过“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相关程序确定,上报振兴办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确定实施的小型公益事业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做好资金支出报账工作,按照小型公益事业使用贫困劳动力用工原则推进项目落实落地。

四、全面落实奖补工作。光伏收益资金可根据已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实际生产生活状况予以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或补助。奖励补助应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奖励先进、资助困难,并依据奖励补助对象生产生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不得养懒汉和简单发钱发物。

五、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振兴办、各村要按照《略阳县2022年度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情况核查表》相关内容,对2022年收益分配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六、按时上报备案管理。2022年度光伏扶贫电站国家补贴资金已于8月中旬分配至各村,请各村于10月9日前上报光伏扶贫电站国家补贴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备案报告。(纸质版联络人:文科)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6日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17356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