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新能源行业媒体领跑者,聚焦光伏、储能、风电、氢能行业。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浙江兰溪:开展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 确保2022年新增光伏40MW

   2022-07-14 兰溪市人民政府18750
核心提示:7月13日,兰溪市人民政府发布兰溪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原文),方案指出,开展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及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4万千瓦。详情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

7月13日,兰溪市人民政府发布兰溪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原文),方案指出,开展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及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4万千瓦。

详情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六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省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8项政策措施和金华市政府稳增长八方面36项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在落实好我市市场纾困31条和战疫情抢发展16条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6项)

1.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5月底前“大头落地”,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强退税资金调度,实现应退尽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联系人:朱春,联系方式:88849030;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永师,联系方式:88903770)

2.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专项债券使用进度,继续做好专项债项目谋划,特别是谋划好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等新专项债项目,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联系人:何晓黎,联系方式:88929617;市财政局,联系人:王珊,联系方式:88903724)

3.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强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支持作用,力争保险费率、标准资信报告平均费用、小微企业政府统保平台费率“三下降”,短期出口信用险保费扶持比例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联系人:王伟,联系方式:88906301;市商务局,联系人:陈翔,联系方式:88887253;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银保监组,联系人:应佳慧,联系方式:88884809)

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按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提高优惠幅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下调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中增加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智慧工地”费用,计入建安工程造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联系人:楼影,联系方式:88903775;市建设局,联系人:周诚,联系方式:88138522)

5.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落实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操作细则》(浙人社办发〔2022〕20号)中明确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缓缴期限最长至2023年3月。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2022年1月1日起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不超过1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联系人:钱建峰,联系方式:88884194;市财政局,联系人:吴雨辰,联系方式:88903768;市税务局,联系人:马俏,联系方式:88848067)

6.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其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且比前一年度增量超过100万元的,增量部分按12%的比例给予奖励。每家企业研发费用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年内申报认定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24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联系人:施纪新,联系方式:88842350;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永师,联系方式:88903770;市税务局,联系人:王晶,联系方式:88137678)

二、金融支持措施(5项)

7.加快落实还本付息政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受疫情影响困难人群等主动协商,主动采取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责任单位: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市金融办,联系人:王伟,联系方式:88906301;银保监组,联系人:应佳慧,联系方式:88884809)

8.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深化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力争上半年全市新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600户以上。加强科技信贷支持,企业获得科技信贷并按期偿还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贷款LPR利率50%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指导金融机构争取更大额度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对票面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责任单位: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市科技局,联系人:冯志刚,联系方式:88840742;市金融办,联系人:王伟,联系方式:88906301;银保监组,联系人:应佳慧,联系方式:88884809)

9.加大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针对水利、水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需求,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投放更多长期限贷款,加快重大项目授信签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推进落实重大项目融资。(责任单位: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市金融办,联系人:王伟,联系方式:88906301;银保监组,联系人:应佳慧,联系方式:88884809)

10.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推动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获批,积极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等试点落地,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资金池业务,便利跨境资金收付。(责任单位: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永师,联系方式:88903770;市商务局,联系人:陈翔,联系方式:88887253;市金融办,联系人:王伟,联系方式:88906301;银保监组,联系人:应佳慧,联系方式:88884809)

11.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建立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等项目库,动态摸排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符合放款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加快发放。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首套刚需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责任单位: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市建设局,联系人:李峰,联系方式:8883629;银保监组,联系人:应佳慧,联系方式:88884809)

三、扩投资措施(4项)

12.加快推进一批水利重大项目。8月开工建设“三江”防洪安全综合提升工程兰江至女埠段。加快推进“三江”防洪安全综合提升工程香溪洲上段、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塘综合整治、农村供水村网及一户一表改造等项目建设,6月底前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55%以上。加快登胜水厂、东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城头水厂供水管网及户表改造、“三江”防洪安全提升(一期)、新双峰岭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谋划防洪保安、水资源优化配置、幸福河湖等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力争规划重大项目储备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联系人:何卫中,联系方式:88898085)

13.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对条件成熟的预备类项目可按照实施类报批推进。对实施类项目加快项目建设。推动351国道兰溪马涧至建德大慈岩段公路工程(兰溪段)年内开工。351国道兰溪横溪至马涧段改建工程、S314省道兰溪马涧至石阜岭段整治工程(非永农段)、上华至琅琊公路兰溪段年底基本建成。建德至武义高速公路兰溪段、S319省道义乌至江山公路灵马公路桥头至婺城交界段改建工程、兰溪市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前期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金建高铁、330国道兰溪永昌至建德交界段改建工程、方下店作业区(一期)、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完成交通投资24.9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卢晓阳,联系方式:88130947;市发改局,联系人:吕强,联系方式:88902730;市财政局,联系人:张俊杰,联系方式:88903579;市资规局,联系人:章昊,联系方式:88442500;市交投集团,联系人:饶章辉,联系方式:88138190)

14.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完成城市更新总投资35亿元以上,启动5个片区改造,完成投资20亿元。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2个,创建绿色社区7个。新建污水管网9公里,创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15个,谋划市污水处理二厂建设,完成诸葛、游埠等两座污水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开工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漏损点修复等项目。新增绿道6公里。新增海绵城市面积2.1平方公里。新增停车位600个,新建或改造燃气管网20公里。进一步优化施工图审查效率,大型工程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中型工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联系人:童凯,联系方式:89011954)

15.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投资。上半年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制造业项目3个以上,正式签约50亿元以上项目1个;去年落地项目6月底前全部开工,今年上半年落地项目力争9月底前开工建设;建立招引50亿元、10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激励机制。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70%的收费标准;力争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正增长。(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明辉,联系方式:88883382;市经信局,联系人:伊丽娜,联系方式:88895891;市科技局,联系人:吴松友,联系方式:88823056;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联系人:王永师,联系方式:88903770;市资规局,联系方式:方顺新,联系方式:88898102;市供电公司,联系人:李婕,联系方式:0579-8888888)

四、促消费措施(4项)

16.发挥消费券杠杆撬动作用。二季度核销1500万元消费券,其中汽车、家电、加油站权重消费券700万元,电动自行车置换券200万元,普惠券6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江俊球,联系方式:88132796;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姚中巍,联系方式:88898271)

17.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及时下达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落实好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节能新能源车辆车船税减免优惠等支持政策。(市发改局,联系人:施德伟,联系方式:89029365;市公安局,联系人:郎群,联系方式:88300688;市税务局,联系人:朱春,联系方式:88849030)

18.延续实施旅游业扶持政策。“金华人游兰溪”、旅行社开展大型团队“过夜游”业务补助等旅游业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体育局,联系人:盛浩,联系方式:88927923)

19.大力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积极引进一批省内外重点平台经济企业入驻兰溪,培育一批本地电商企业。鼓励直播、小视频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姚中巍,联系方式:88898271;市商务局,联系人:叶睿,联系方式: 88822062)

五、稳外贸稳外资措施(6项)

20.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拓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年度展会目录中的重点境内国际展会和线上展会,在展位费上给予一定资助。支持企业参加非自主举办的境外展会(含代参展),在展位费上给予一定资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陈翔,联系方式:88887253)

21.做好外贸新增长点培育。支持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对列入省、市级公共海外仓试点建设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力争本年度新增有实绩外贸主体9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陈翔,联系方式:88887253;市税务局,联系人:陈瑶,联系方式:88894033;金华海关兰溪办公区,联系人:陈立平,联系方式:88892707)

22.鼓励做大进口规模。进口规模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以上年度进口实绩为基数,按比例给予奖励。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进口平台等新贸易模式类平台,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联系人:陈翔,联系方式:88887253;金华海关兰溪办公区,联系人:陈立平,联系方式:88892707)

23.充分释放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红利。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线上申请、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政策,帮助企业做好最优税收筹划,实现全年签发RCEP等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9000份以上,为我市出口货物在国外享受关税减让超1亿元。(责任单位:金华海关兰溪办公区,联系人:陈立平,联系方式:88892707;市商务局,联系人:陈翔,联系方式:88887253)

24.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创新外资招引方式,支持引进外商投资我市“3+3+X”产业,当年实际利用外资达一定标准的企业(项目)给予奖励。力争全市新签约合同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2个,完成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联系人:刘明辉,联系方式:88883382;市发改局,联系人:吕强,联系方式:88902730;市商务局,联系人:刘帆,联系方式:88902776)

25.加快企业通关便利化。建立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通关绿色通道。24小时接受企业因疫情导致通关受阻的货物预约通关申请。(责任单位:金华海关兰溪办公区,联系人:陈立平,联系方式:88892707)

六、保粮食能源安全措施(3项)

26.完善粮食保障政策。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在国家最低收购价基础上每百斤增加4元。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98%,地方特色保险“金粮安”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90%,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娟,联系方式:88899767;市商务局,联系人:张磊,联系方式:89016751)

27.扶持畜禽养殖健康发展。根据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战疫情抢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明确的畜禽和水产养殖企业新增的生产经营贷款给予3%的贴息补助(最高100万元)的政策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兰溪市地方财政补贴型生猪养殖扩展保险金额保险和能繁母猪养殖扩展保险金额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70%。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娟,联系方式:88899767)

28.推动实施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制定《兰溪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新建一批公共领域充电桩,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开展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及公共建筑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确保今年新增光伏装机4万千瓦。抓住国家能源基建项目的重大机遇期,加快推进甬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发挥王家村和夏李村等首批低(零)碳村示范作用,带动其他村(社区)争创第二批省级低(零)碳村(社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联系人:肖海军,联系方式:88929622;生态环境兰溪分局,联系人:郑启良,联系方式:88892689)

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5项)

29.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水资源费减征政策。建立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降低企业电力工程接入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且缴纳水费、气费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停止供水供气。经供水供气企业申请审核后可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联系人:龚婕,联系方式:88929620;市建设局,联系人:金永福,联系方式: 88884849;市水务局,联系人:张文斌,联系方式: 88899058;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姚中巍,联系方式:88898271;市供电公司,联系人:李婕,联系方式:0579-8888888)

30.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来兰返兰货车一律不得劝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Ⅱ级响应期间,落实中高风险地区进兰车辆“通行证+白名单+中转站”管理模式,工业企业重要物资中转站建设政策延续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章伟进,联系方式:88887909;市经信局,联系人:朱一帆,联系方式:89019165;市公安局,联系人:黄伟,联系方式:88929011;市卫健局,联系人:施梁威,联系方式:88138129;邮政管理局,联系人:黄肥军,联系方式:88136002)

31.加大对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引导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为快递分拨中心、物流企业相对集中区域设立核酸检测点。建立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章伟进,联系方式:88887909;市卫健局,联系人:施梁威,联系方式:88138129;邮政管理局,联系人:赵廷,联系方式: 88136002)

32.加大土地保障力度。争取更多新增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加大工业用地出让力度,二季度工业用地出让900亩,全年预计2000亩;上半年房地产土地出让234亩,全年预计500亩。开展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整治“百日攻坚”,全年拆除低效工业用地1800亩,为重大制造业项目落地腾出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资规局,联系人:方顺新,联系方式:88898102;市发改局,联系人:何晓黎,联系方式:88929617;市经信局,联系人:俞璐军,联系方式:89019165)

33.加大工业、建筑业等企业支持力度。适度扩大规下工业企业服务消费券发放范围,申领额度为5000元,每笔消费服务券抵用额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80%取整计算。对工业小微园内列入市“两化”融合重点的项目,单个项目软性投入达20万元(含)以上的,按项目实施期内软性投入的2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构建“美丽工厂”培育建设体系,对新认定的金华级“美丽工厂”标杆企业、示范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鼓励创优创杯,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根据合同约定可分别按照不低于3%、2%和1%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责任单位:市经信局,联系人:方凯,联系方式:89019164;市建设局,联系人:周诚,联系方式:88138522)

八、保基本民生措施(3项)

34.落实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每户最高提取额从现行的2.4万元/年提高到3万元/年。(责任单位:公积金分中心,联系人:吴君,联系方式:88902504;市财政局,联系人:陈静,联系方式:88903722;人行,联系人:钱健,联系方式:89029070)

35.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编制兰溪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进一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围绕兰溪重点产业集群紧缺岗位,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免费培训。深入实施“智汇金农”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同等享受创业政策,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和高素质农民1000人次以上、新培育农创客240名以上。实施农业龙头企业下沉计划,吸纳农民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联系人:何林良,联系方式:88929618;市财政局,联系人:范俊捷,联系方式:88903374;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汪立安,联系方式:88892321;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徐娟,联系方式:88899767)

36.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适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在次月完成价格补贴发放。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根据困难程度向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按当地月低保标准的1-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董晓刚,联系方式:89022071;市发改局,联系人:龚婕,联系方式:88929620;市财政局,联系人:吴雨辰,联系方式:88903768)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2024全球光伏品牌100强榜单全面开启【申报入口】 2024第四届中国高比例风光新能源电力 发展研讨会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