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倒计时!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方案公布

   2021-07-29 北京日报1.5万1
导读

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进入倒计时。《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昨天,北

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进入倒计时。《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昨天,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方案,相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同时,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为后续开展路面执法提供有利条件,防止过渡期后出现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或废弃车辆占用公共空间的情况。

围绕回收处置工作,在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共担共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指导,打通合规车辆市场供应、超标车辆和废旧电池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各区组织街道、乡镇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为了有序开展车辆置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完善预约登记制度,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完善车辆回收机制方面,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分别统筹再生资源、废铅蓄电池回收企业合理设置回收网点,筛选有意愿、有资质的企业名单推送到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并对外公示,确保信息对称、渠道通畅。

方案特别指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区政府合理设置回收网点(场地),合理调配停放场地,满足报废车辆回收和停放需求;组织街道、社区可采取“以物换物”形式,发放一定奖品换取居民意图弃置的旧车,从源头上减少“僵尸车”产生。各区政府按照首都环境建设有关要求,加强检查和执法,按规定时间公示后及时清理“僵尸车”。同时,各区政府建立“僵尸车”清理应急预案,避免淘汰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

11月起,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各区政府加强置换旧车乱堆乱放行为执法,严格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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