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新能源配10%储能 后续实现存量光伏项目同比例配置

   2021-04-12 嘉兴在线37350
导读

近日,海宁市出台《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在全省率先提出:按照新能源项目装机

近日,海宁市出台《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意见》在全省率先提出:“按照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并探索实现存量光伏同比例配置”。《意见》出台后,不少企业跃跃欲试。

日前,浙江海宁和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上马800千瓦分布式光伏配套100千瓦/160千瓦时储能项目。对此,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在项目前期主动对接,帮助优化项目设计,并将在后续施工、验收过程中进行指导。如果进展顺利,项目将成为全省前列、海宁首个“光伏+储能”的企业应用。

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范云其表示,储能既能起到削峰填谷的作用,缓解就地消纳的压力,更能提升电能质量,优化电网结构,无论是对电网还是对企业而言都颇有益处。从全局着眼,发展电池储能是保障能源电力可靠供应的长久之计。

据了解,海宁市新能源应用和探索方面起步早发展快。截至2020年底,全域光伏装机容量625.8兆瓦,年发电量8.37亿度。全市人均光伏容量0.91千瓦,其中在尖山新区达到了9.7千瓦,是浙江全省人均的40倍以上。在“光伏+储能”方面海宁也一直走在前列。2016年,国网海宁市供电公司在欣悦佳苑新农村小区的1号和2号配电台区试点建设一座50千瓦/200千瓦时居民光伏储能电站,为台区内的49户居民光伏并网用户提供储能服务,是浙江最早将“光伏+储能”模式落地的成功探索。4年多来,这两个配电台区用电391021度,屋顶光伏发电383328度,98%以上的电全部来自光伏发电,电量收支基本平衡,基本实现“零碳”。2017年,国家能源局在海宁尖山试点城市能源互联网项目,建成了1兆瓦/2兆瓦时高压储能站一座,将附近企业发出来的光伏电储存起来,不仅实现了全部就地消纳和高效利用,更能作为备用电源,起到电力系统的“充电宝”和“稳定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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