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发布 调整信息报送范围

   2021-01-12 国家能源局1.5万0
导读

1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此前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的《

1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此前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的《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调整了信息报送范围。将原来的“单机600kW及以上风电工程,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等”调整为“单机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含海上风电),总规模1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等”。

原文如下:

《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促进造价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近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从出台的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随着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力工程项目造价分析工作的逐步深入,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办输电函〔2012〕177号)已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更好服务大局、服务行业、服务民生,切实为基层减负,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国家能源局组织对办输电函〔2012〕177号文进行了修订,经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通知》。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5部分,包括信息报送范围、信息报送内容及方式、信息报送统计分析、有关要求、其他事项等。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一)调整了信息报送范围。结合近年来电力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通知》明确将电力工程项目造价信息报送范围由原来的“单机12MW及以上火力发电工程”调整为“所有火力发电工程”;将原来的“单机600kW及以上风电工程,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等”调整为“单机1.5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含海上风电),总规模1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等”。

(二)简化了信息报送方式。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通知》将报送方式由原来的“电力企业上报材料应包括书面打印文档及电子文档,书面文档应加盖企业公章”简化为“造价信息报送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电力企业可直接登录数据填报平台进行填报。

(三)明确了统计分析主体。《通知》明确造价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会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共同负责,要求两家单位认真汇总核实数据资料,科学分析造价趋势,并形成造价情况分析报告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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