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启动2006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工作

   2007-05-23 ne21.comne21.com75900

            发改委于发布了《关于请报送200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电价附加征收等有关材料的通知》,正式启动200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统计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省级电网公司和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经营企业2006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和电费结算情况,向省级电网公司统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并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后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但由于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较高,上网电价要高于常规能源上网的平均电价,所以该法同时规定,电网企业收购两种电量费用之间的差价,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
            据了解,在去年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25元的调整方案中,就已经包含了可再生能源附加。此前,有关部门又相继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但具体的调配工作尚未具体展开。
            “在全国两会刚刚结束之后,发改委马上启动此项工作,足见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上述专家表示。
            国家发改委昨日同时表示,发改委价格司会同有关部门已于本月22日召开会议,成立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和调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将负责可再生能源电价基础数据的统计、测算和附加调配工作,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时得到电价补贴。
            根据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国家将把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供应的比重,从目前的7%提高到15%左右。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E-mail:news@ne21.com/
Msn:bsssq@hotmail.com
QQ:35845245
手机:13844866317
光伏QQ群:191792347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讨论
暂时没有讨论,来说点什么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为ne21.com原创作品,作者: ne21.com。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ne21.com/news/show-142.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更多>同类新闻中心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中心
点击排行

入驻

企业入驻成功 可尊享多重特权

入驻热线:400-825-5929

企业微信客服

小程序

小程序更便捷的查找产品

为您提供专业帮买咨询服务

请用微信扫码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收获商机

微信扫码关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