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年度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和专项督察

   2018-07-12 中国环境网33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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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吴玉萍兰州报道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预通知》和《关于开

中国环境报记者吴玉萍兰州报道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预通知》,定于7月中旬开展2018年第二批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据介绍,省级环保督察已组建5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督察兰州、白银、张掖、定西、临夏5市州,组长分别由副省级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分别由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省级环保督察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督察,了解和掌握被督察市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区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

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了解《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重大决策落实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被督察地区河流水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地下水水质,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农村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盯住突出环境问题、中央关于祁连山专项督查指出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及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安排,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5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

另据了解,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同步启动,已组建9个督察组,将对酒泉、庆阳、陇南、金昌、嘉峪关、天水、武威、平凉、临夏9个已完成省级环保督察的市州开展专项督察。专项督察组由省上15个部门抽调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专项督察主要通过调阅资料、问询核实、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部分县区等方式开展督察,重点督察市级党委、政府部署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和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专项督察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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