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亿晶光电案合计1163起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2020-03-03 每日商报53630
导读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他们正在征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又有最新进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他们正在征集符合最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分批起诉。

2018年5月3日,亿晶光电公司发布称收到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亿晶光电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2020年1月9日,亿晶光电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163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不包含3起因原告未缴费,按原告撤诉处理的案件),诉讼金额累计121015647.76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与1004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其中629起已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其余159起案件中,84起已撤诉,75起案件(诉讼金额合计12929497.06元,以原诉讼请求金额为标准统计)中67起已开庭审理。

“2017年6月亿晶光电股东为7.65万户,而目前全国已起诉股东人数占比约1.5%,此案距索赔时效届满还剩一年,我们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参与、依法索赔。”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最新条件为: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2017年9月底)、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也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958118283咨询。
 
标签: 亿晶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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