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6-20 世纪新能源网69320
导读

  国能综通新能〔2018〕93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

 

  国能综通新能〔2018〕93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

 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以下简称《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特此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6月19日


 
标签: 光伏 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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