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规模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2018-01-17 世纪新能源网60140
导读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00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的补充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054号)有关要求,2018年1月11日—12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了全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全省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会,现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并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进一步征求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省电力公司意见,对公示项目存在用地、电力接入等颠覆性意见的,将取消或暂缓项目参与竞争资格。

二、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项目,可在公示期间书面向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提出。异议内容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汇总后函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复查后书面函复至地方发改部门。

三、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3日。

四、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有关部门意见,编制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计划,并开展项目实地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项目实际情况与竞争申请报告不符的,将直接取消计划资格,并削减项目所在设区市2018年建设规模安排。

联系人:王国庆省能源局运行监测处0571-87051712(兼传真)

附件:浙江省2017年度及2018年度普通地面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竞争性分配专家评审结果

浙江省能源局

2018年1月16日


 
标签: 浙江 光伏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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