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保利新能源发行可换股债券

   2013-10-09 世纪新能源网20160
导读

北京和香港2013年10月9日电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或公司,股份代号:0686.HK,金保利新能源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

北京和香港2013年10月9日电 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金保利新能源”或“公司”,股份代号:0686.HK,金保利新能源的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宣布成功发行二零一六年到期本金总额50,000,000美元(相当于约港币387,500,000元)可换股债券,安排行为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wiss),认购人包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旗下公司、复星集团旗下公司,以及美国资产管理公司约克管理的基金。 

本次发行的可换股债券以5厘计息,有抵押及担保,可按每股港币1.6元之初步换股价转换为公司股份。公司于可换股债券悉数转换时将发行之换股股份最高数目为242,187,500股,相当于本公司于本新闻稿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12.44%,及本公司之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11.07%。同时,这批债券自签约之日起2个月内,公司可扩展债券规模至1亿美元(相当于约港币775,000,000元),本轮安排行和认购人享有优先认购权。

此次可换股债券之所得款项将用于:(i) 与中国太阳能电力集团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之太阳能发电业务、(ii) 根据可换股债券之条件为利息储备账户提供资金及 (iii) 本集团之一般运营及行政成本及开支用途。

金保利新能源董事认为,这次发行可换股债券为本公司提供机会可增加其运营资金以及增强其资本基础及财务状况,以便为现有及可能之未来电站投资做好准备,而对现有股东之股权不会产生即时摊薄影响,故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金保利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李原先生表示:“我们欢迎中国及国际知名企业和机构参与到本公司太阳能电站发展的战略蓝图中。他们不光为我们的电站建设注入资金,也为我们带来了各自的相关资源,这将对我们在中国光伏电站领域的业务扩展发挥巨大推动作用,也对本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商业模式推广具有深远的意义和重要影响。”



 
标签: 金保利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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