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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氢能拟1.91亿元收购新乡气体45%股权

   2026-10-12 氢能观察610
核心提示:本次收购旨在强化业务管理,推动航天氢能有序发展,落实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氢能观察获悉,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航天工程)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航天氢能有限公司(简称:航天氢能)拟以19057.5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航天氢能气体(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气体)持有的航天氢能新乡气体有限公司(简称:新乡气体)45%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航天氢能持有新乡气体的股权由20900万元增加至 38000万元,持股比例由55%增加至100%,新乡气体将成为航天氢能的全资子公司。

据公告披露,新乡气体气体运营业务是航天工程 “十五五” 战略规划重点发展的六大核心业务板块之一,企业装置运行平稳,多项性能指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良好经济效益。本次收购旨在强化业务管理,推动航天氢能有序发展,落实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定价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为依据,评估基准日为 2026年3月31日,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新乡气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42350.00万元,45%股权对应交易对价19057.5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尚待资产评估报告完成集团备案后确定。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度新乡气体实现营业收入10.98亿元,净利润8585.75万元;2026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7.86亿元,净利润5526.58万元,企业保持稳定盈利状态,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航天工程表示,本次收购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航天氢能对新乡气体的权益占比,强化上市公司对核心业务板块管控力度,发挥战略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盈利水平,契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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