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总量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发电目标。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5年底,风光装机共计18.42亿千瓦,计算可得,“十五五”期间,风光装机增量为9.58亿千瓦。
加快“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
以“沙戈荒”地区为重点深入推进“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推进光伏治沙和 100%绿电外送基地试点。“十五五”期间,“三北”风电光伏基地新增装机 3.7 亿千瓦以上。


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
“十五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开工规模 1 亿千瓦左右,2030 年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1 亿千瓦以上。
持续加快近海海上风电建设。加快建设已复函省级海上风电项目。开展新一轮省级海上风电规划修订和评估。做好近海海上风电海缆路由路径优化。
大力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布局建设。建立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项目库,做好用海等要素协同,分批推动基地项目规范有序建设。统筹推进源网工程规划建设,推动海底输电廊道和登陆点集约共享。

推动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推动海上风电与海上光伏、海洋能等融合开发利用。鼓励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海水淡化、海洋牧场、海底算力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海上风电与海洋观测、生态监测、地震监测等设施一体化建设。探索海上能源岛建设,打造海上绿色能源综合开发与高效利用新模式。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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