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天镇10万千瓦风电项目需征收土地1.717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文件规定,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
经组织实地走访、现场勘测,玉泉镇沙沟寺村、贾家屯乡红土夭村、袁家夭村、赵家沟乡窑沟村数据库权属、地类与实际一致,经村干部及村民现场确认以及所有权库调查权属为玉泉镇沙沟寺村、贾家屯乡红土夭村、袁家夭村、赵家沟乡窑沟村,各村均无异议。B07号风机数据库权属为李二烟村,经村干部及村民现场确认以及所有权库调查权属为柳子堡村,两村均无异议。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权属、面积、地类
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文件执行,玉泉镇沙沟寺村属于中部平川区,贾家屯乡红土夭村、李二烟村、袁家夭村;赵家沟乡窑沟村、柳子堡村属于南部山区。具体补偿见下表: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参照评估价进行补偿。林木的补偿费用,按照林业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四、被征用土地涉及人员安置办法
社保、货币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异议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村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县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8月1日
联系人:高海燕 联系电话:19935213528 联系地址:天镇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天镇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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