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辽宁阜新市2026年第一批风电项目主体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本次竞争性配置总规模为120万千瓦。本次申报分为70万千瓦及50万千瓦两个规模。参与竞配的企业,仅可申报其中一个规模。
申报要求指出,一个集团只能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公告如下:

阜新市2026年第一批风电项目主体竞争性配置公告
根据省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风资源分布及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第一批风电项目主体竞争性配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配内容:
本次竞争性配置总规模为120万千瓦。本次申报分为70万千瓦及50万千瓦两个规模。参与竞配的企业,仅可申报其中一个规模。
二、申报要求:
1.一个集团只能授权唯一投资主体参与项目的申报。
2.仅接受企业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体企业申报。
3.申报企业及其所属集团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日为准。
4.申报企业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投运前不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6.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方案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
7.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
8.申报企业应承诺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及相关管理部门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接受并配合对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的监督检查。
9.申报企业应承诺竞争性配置相关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0.申报企业应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
11.申报企业应承诺自愿承担国家和省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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