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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6.35亿元!云南160MW光伏项目启动投资主体优选

   2026-04-24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800
核心提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4月23日,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根据公告,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配项目2个,装机规模16万千瓦,概算总投资6.35亿元。2个项目属于“水风光一体化项目”。

第一标段:勐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主体优选。

勐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装机规模1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4.35亿元。新建集中式地面光伏装机10万千瓦及集电线路、输出线路等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5594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7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2.98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4415.5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370万元。

第二标段:春光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春光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6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亿元。新建集中式地面光伏装机6万千瓦及集电线路、输出线路等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8093.3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16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1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2058.4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137.58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临沧市凤庆县境内。

项目建成时限:开、竣工时间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执行,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要求,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后由凤庆县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磋商申请人自筹,出资比例100%。

公告如下:

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1.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5〕287号)、《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昆明等15个州市2025年第三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6〕245号)要求,《云南省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方案的请示》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云南中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组织“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的相关招标服务和工作,现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2.2招标范围:

凤庆县2025年第三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竞配项目2个,装机规模16万千瓦,概算总投资6.35亿元。2个项目属于“水风光一体化项目”。

第一标段:勐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投资主体优选。

勐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装机规模1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4.35亿元。新建集中式地面光伏装机10万千瓦及集电线路、输出线路等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5594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7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2.98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4415.5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370万元。

第二标段:春光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

春光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6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亿元。新建集中式地面光伏装机6万千瓦及集电线路、输出线路等配套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8093.3万千瓦时以上,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16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8.1万吨,实现年均产值约2058.4万元,年均增加税收约137.58万元。

2.3项目建设地点:临沧市凤庆县境内。

2.4项目建成时限:开、竣工时间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执行,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工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2.5项目经营年限: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要求,开发经营年限上限设为25年,经营期满后由凤庆县人民政府收回开发权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2.6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磋商申请人自筹,出资比例100%。

2.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照。

3.2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能力、运营维护能力,并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企业名单,未存在倒卖指标等违法行为;未在全市范围内已建及在建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a、存在未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地租情况的;b、存在各级检查督导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企业信用报告)。

3.4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磋商申请人2022年以后成立的按年份提供;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成立以来各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真实性出具的书面正式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3.5新能源项目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具备相应调节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提供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中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巫家坝保利堂悦2号楼S7号商铺3楼)持以下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并将下列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4986936@qq.com:

(1)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3磋商文件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4.4本次磋商项目不接收电话、邮寄等报名。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5月08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

5.2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

5.3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凤庆县产业数智中心二楼会议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对面,原会展中心培训厅)。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8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凤庆县产业数智中心二楼会议室(凤庆县人民政府对面,原会展中心培训厅)。

7.特别说明

7.1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原则上只1人进场参加磋商会议,最多不超过2人。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凤庆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ynfq.gov.cn/index.ht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滇红南路凤庆县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李淑臣

联系电话:0883-42636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巫家坝保利堂悦2号楼S7号商铺3楼

联系人:张永鹏

电   话:13808750807(根据工作需要,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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