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1版)》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调频辅助服务是指并网主体通过自动功率控制技术,包括自动发电控制(AGC)、自动功率控制(APC)等。
以分布式储能单一类资源聚合的混合型虚拟电厂满足相关要求的,按照独立储能要求参与调频市场。
现货市场运行期间,申报参与调频市场的独立储能不再参与现货市场出清,日前充放电计划为零。
独立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总中标调频容量不超过该时段调频容量需求值×G2。
调频里程报价上下限范围0-15元/兆瓦,当实时现货市场正式出清时新能源由于报价导致未完全消纳,未完全消纳的新能源场站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主站AGC指令,限制发电出力。
综合调频性能系数最大值暂定为2。与此同时,引入了时段综合调频性能系数kt和历史综合调频性能系数kp两个概念。当排序价格相同时,历史综合调频性能系数kp大的优先中标,两者都相同时,则标准调频容量大的优先中标。
历史综合调频性能系数准入值分季节定义,其中4月-10月为0.7,11月至次年3月为0.6。
若实际时段综合调频性能系数kt , 低于合格标准阈值0.5,取消该时段内调频里程补偿收益。
调频市场月度总里程补偿费用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按月度上网电量及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1版)》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文件要求,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1版)》。包括《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和《吉林省电力市场注册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衔接实施细则》、《吉林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电力市场计量管理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6年3月17日至4月18日,相关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电子邮箱:jlsnyjdlc@126.com
附件:《吉林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4.1版)》
吉林省能源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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