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造假!一光伏企业被罚

   2026-03-03 世纪新能源网9830
导读

经查明,*ST沐邦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月28日,*ST沐邦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江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处以800万元罚款并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75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经查明,*ST沐邦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是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内蒙古豪安及孙公司捷锐机电通过虚构硅料和单晶炉销售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16亿元、1.98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1.17%、45.49%;虚增利润总额1.59亿元、750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36.60%、46.50%,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募集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3年半年报及三季报财务数据,涉及虚增收入7648万元、1.45亿元,虚增利润3110万元、5669万元。

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通过预付工程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68亿元,截至2024年末余额1.07亿元;公司孙公司捷锐机电董事长张忠安通过预付设备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0.36亿元,截至2024年末余额4474万元。上述资金占用均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5年11月末,相关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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