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内容指出,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委申请,同意敦化市4.24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内容由原“安装单机容量5MW风机6台、6.25MW风机1台、6.15MW风机1台,总装机容量42.4MW”变更为“安装2台5.56MW和5台6.25MW的风电机组,共计7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2.37MW”。
投资金额由原“项目总投资29510.4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902.086万元”变更为“项目总投资26008.5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201.71万元”。
建设期由原“6个月”变更为“8个月”。
其余批复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4〕124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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