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 中广核预中标!云南93.75MW风光项目竞配候选公示

   2025-12-02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6740
导读

根据公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中标候选人第1名预中标。

11月27日,云南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新能源项目(6.87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2.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公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作为中标候选人第1名预中标。

据悉,11月14日,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新能源项目(6.87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2.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

公告显示,对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新能源项目(6.87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2.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项目的投资主体优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项目估算总投资:小红箐风电场3.5亿元,大竹箐光伏发电项目0.7亿元。

开发经营时限:25年。

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开发权一经确定,在项目建成全容量投产前不得变更业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按照省、市关于收回项目开发权、取消核准(备案)以及按程序重新进行配置的要求办理。获得项目开发权的项目业主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进行非法转让和倒卖。

(2)严禁市场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投资资格。

(3)列入年度建设方案的项目,完成核准(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4)严格落实资源退出回收机制。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开工的,由项目所在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1个月,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由州(市)按规定收回项目开发权,原核准(备案)机关取消核准(备案);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按投资协议建成的,由项目所在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整改期不得超过3个月,期满仍未建成的,根据投资开发协议约定实施退出,由当地政府部门组织有意向的企业承接该项目,企业双方对前期开发成本、已形成的固定资产等协商受让费用,原开发建设企业相关损失由该企业自行承担。被收回开发权的企业,不得参加下一年度新能源资源开发建设。

(5)开发经营年限上限为25年,经营期满由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回资源开发权并按程序重新组织资源利用开发。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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