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终止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公告。
公告显示,内蒙古能源局收到关于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倒卖项目指标的举报。
经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查实了该项目业主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出卖股份、变更投资主体的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相关文件要求,现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终止两大储能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储能建设指标规模。
据了解,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0.3GW/1.8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26亿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0.2GW/1.2GWh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18亿元。两个项目均计划于2025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建成投产。
原公告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终止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的公告
我局收到关于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倒卖项目指标的举报。现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
经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查,查实了该项目业主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出卖股份、变更投资主体的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内能电力字〔2023〕110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包头卜尔汉图宝丰150万千瓦/900万千瓦时新型储能专项行动项目拆分方案的复函》(内能源电力函〔2025〕1061号)等文件要求,现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终止内蒙古民控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18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收回相应的储能建设指标规模。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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